电子垃圾非法拆解难容身
7月10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做好“以旧换新”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
《意见》要求各试点省市环保部门深入调查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行业现状,全面掌握当地拆解处理能力状况、技术水平、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情况,并要切实研究解决拆解处理企业有关能力不足,污染防治设施不全,技术落后以及非法拆解等问题。
过去几年,全球电子垃圾数量升幅惊人,每年各地电子垃圾达到2000万至5000万吨。据预测,2009年起我国家电报废量将达到近9000万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有许多有用的资源,但如果处理不当,大量的铅、汞、镉等重金属及有机化合物会变成有毒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巨大威胁。
如何处理好“以旧换新”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旧家电?如何规范电子垃圾拆解处理业?就此记者采访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
处理企业“持证上岗”
在我国,一些不法商贩利用法律的漏洞,私自收购大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并运到偏僻的手工作坊集中地诸如广东贵屿等,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方式回收电子垃圾中的金属与其他部件,其中,大量有毒物质严重污染当地的环境,也威胁着拆旧工人的健康。为此,《意见》提出,禁止不具备条件的回收企业擅自拆解处理废旧家电。
工业与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资源综合利用处处长黄建忠认为,对处理企业实施资格许可制度,可承担起环境和资源进入市场的门槛作用。2000 年以前,我国很多企业、民营资本、个人都很看好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领域,纷纷进入,但是出现了很多问题。如今大家也认识到了,这件事情不是可以随意泛滥、发展的,应有所节制、有所管制的,应制定一个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的“门槛”。“资格许可制度应该首先起到这样一个作用。”黄建忠说。
黄建忠表示,资格许可制度还应完成合理布局、均衡发展的任务。这就是看相关门槛设置的合适不合适。松了,进入的企业必然多,布局肯定出现密集的问题;严一点,可进入该领域的企业就少一点,可能就会实现所谓布局更合理一点,能真正实现均衡发展。
他认为,资格许可制度应成为既体现政府的有效监管,同时能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行政许可制度。当前,对进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领域的企业实行的资格许可制度,还应先制定一个管理办法或法律规范性文件,将之法制化。
“回收企业资质问题上,我国是实行双重领导。”中国环境科学院固体废物研究所所长王琪说,环境保护部制定名录,只有在名录上,经过认定合格的企业才有资格进行废旧家电的处理;国家发改委对之资格进行认定和颁布。
“过去由于回收渠道的问题,走街串巷的小商小贩收走了绝大部分废旧家电,而正规企业反而‘无米下锅’,很多回收处理企业‘死亡’了,所以目前我国保留下来的合格处理企业并不多,一般都是在国家项目资金支持下的试点企业,如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环境保护部都支持了几家试点企业,就目前来说,对处理企业的管理还是比较有序的。”王琪说。
处理技术规范化
今年3月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出台时,绿色和平组织就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中的技术和工艺要求表示了担忧。
绿色和平组织污染防治项目主任赖芸说:“条例的出台是中国治理电子废弃物环境隐患的一大进步,但同时,在实施的细节上我们还是有所担心。比如第三章第二十三条中对于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规定,只要求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要求有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但是没有对该处理设施的处理技术和工艺做出具体要求和规定,从这里来防止处理过程中所带来的二次污染。”
要对电器和电子废物进行环保再利用,技术和工艺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儿。2006年4月,环境保护部就出台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科技司负责人则表示,该政策为未来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提供了可选择的、适用的工艺和技术,使电子废物的处理有规可循。如提出采用干法或湿法工艺清除CRT玻屏上的荧光粉涂层,采用溶蚀、电解及精炼等工艺回收线路板中的贵重金属,采用破碎、分选等物理方法回收线路板基板中的铜等。
王琪说,污染最严重的是拆解技术环节,如电器电子产品中的线路板是最难拆解的,广东贵屿等地小作坊采用酸法浸出,对其中贵重金属进行了回收,其他低价值的金属就直接扔掉,形成了严重的重金属污染。其实,我国在多年前已经开展了的线路板环保拆解技术的研究,对其中树脂、过滤纤维、有价金属等提取技术也已经成熟。
就目前来说,处理技术主要是一个成本的问题。企业需要的是先进、低成本、循环、环保的处理技术。比如酸洗技术成本很低,回收率高,但环境污染严重,而干法技术正好相反。因此,必须进行技术研发,把低成本、产业化和先进三个因素结合起来考虑。对政府来说,应该在包括技术在内的回收整个领域加大投入,支持低成本、能产业化的技术开发。
《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优势,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拆解处理技术和装备。鼓励自主研发设备,避免盲目引进。要通过有关科技计划和专项,积极推动“产学研”相结合,促进废旧家电拆解处理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降低印刷电路板等拆解产物的利用或深度处理成本,提高拆解产物的市场价值。
长三角循环经济技术研究院(浙江)院长杜欢政教授说,对于一些目前还不能处理的产品部分,还可以暂时封存起来,等到以后技术发展成熟了,或者资源价格上涨到处理有利可图的时候再进行处理。
产业布局规划先行
目前,我国大约90%再生资源的回收是由走街串巷的“游击队”低价收购。这样的无序、无资质处理企业和个人的低价竞争,是我国目前再生资源的处理工艺较为落后,再生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并伴随产生二次污染的重要原因。实现回收链条的产业化无疑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途径。
《意见》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废旧家电处理行业发展规划。发展规划要考虑本地区实际,合理布局,防止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特别是要考虑本辖区及邻近区域内废旧家电的产生量及其跨区域流动情况,现有废旧家电处理能力等情况和因素。鼓励以政策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促进废旧家电处理行业实现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鼓励跨区域联合处理废旧家电。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秘书长富鸿钧说,其实我国的家电和电子生产厂家都是大型企业,生产相对集中。比如长虹、康佳和创维等几个品牌占据了国内彩电市场的大半江山。以旧换新后,处理产业的规模化比较容易做到。因此,处理企业也不能“遍地开花”。否则,很可能又出现某些处理基地或企业“无米下锅”的问题。
杜欢政教授也赞同富鸿钧的说法。他说,我国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家电和电子产品使用较多,可以在一个试点省份建立一到二个处理基地;在中西部经济较落后地区,可以两个省合建一个处理基地。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