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减少废气排放,惠城区江南、江北等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明年7月1日起将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据市环保局介绍,在划定区域内,自今年7月2日起,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此前已建成使用4蒸吨/小时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的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须于9月30日前自行拆除,或改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燃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须于2011年6月31日前自行拆除。自2011年7月1日起,“禁燃区”内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由环保部门责令拆除或者没收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
据了解,惠州虽然早在上世纪90年代普遍使用瓶装液化气和管道煤气替代蜂窝煤,但蜂窝煤、煤店、煤炉等并没有完全消失,蜂窝煤在老城区住户和低收入家庭中依然有使用和销售。随着“禁燃区”的划定,在惠州市区范围内,从50年代开始出现的蜂窝煤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什么是高污染燃料
高污染燃料包括煤(含以煤为主要原料的煤制品)、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杆、锯末、稻壳、蔗渣等),以及硫含量大于0.5%、灰分含量大于0.01%的轻质油,硫含量大于20m g/m 3、灰分含量大于10m g/m 3的人工煤气。
禁用区域
惠城区江南、江北、桥东、桥西、龙丰、河南岸街道全域、水口街道三环路以西区域及惠城区辖区东江两岸堤围外沿往外1公里以内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目前惠州市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主要是单位锅炉、工业窖炉、茶水炉以及餐饮服务业的炉灶,而推广普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的使用,可进一步减少酸雨和灰霾,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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