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新政:社会化问题最终还需社会性解决
广州准备7月10日起试点“按袋计量收垃圾费”,我印象中,这应该是4月1日起垃圾不分类要罚款(试点)以后的第二次政策宣示。这个新政策能否推行下去,让我们拭目以待。
我一直认为,垃圾分类是一个高度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它首先涉及观念的共识:大家都同意垃圾要分类并且自己会去执行分类。然后涉及规则:初始垃圾如何分类?分类以后的垃圾如何收集、转运?转运以后的垃圾如何处理?等等,很多环节,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每一环都必须协调一致,不能出任何纰漏差错。如果其中一环不到位,那么一切都会前功尽弃。
这就是社会化,它就像一个流水线,将所有人都连接在一起,人人各居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每个环节必须协调一致才能确保长期有效运转。
而我们的问题恰恰就在社会性不足。垃圾分类要是都同意,但是不是真的打算去执行,只怕要打个问号。原因多种多样:对政府官员的信任、对垃圾分类的信心、搭便车、节约省钱,等等,有网友甚至担心会出现“把别人垃圾袋偷走或者是把别人垃圾袋打开塞自己的垃圾进去的行为”,考虑到我们中国人无穷无尽的“聪明智慧”,这样的担心是不无道理的。总之,一盘散沙的社会化水平使“垃圾场效应”在我们这里不仅仅是个比喻,而是天天在发生的真实故事。以这样的社会化水平,实施垃圾分类这种高度社会化的工程怎能让人乐观得起来?
据说广州这次搞的“按袋计量收垃圾费”是借鉴了台湾的经验。2009年我去台湾,发现他们那里的餐厅都没有牙签,诧问之,答曰餐厅的厨余垃圾会运到养猪场,加工后直接给猪吃,牙签会弄伤猪的嘴巴,所以餐厅都不备牙签。我非常惊讶,为这样的社会组织化水平,惊问做到这一点花了多长时间,答曰20年———正是台湾社会转型、公民社会发展成熟的时期!
联想到广州,应该说搞垃圾分类,出发点是好的,但步子是否太急,超过了社会组织化水平的实际———社会成员参差不齐的素质,迷信政府权力强制性主导、经济手段诱导性调节的行政习性,以及如影随形的贪腐,都是社会组织化水平低下的表现。以如此低下的社会组织化水平,去实施一个高度社会组织化的系统工程,就好比叫中国足球队去夺世界杯冠军。
然而,“垃圾围城”迫在眉睫,社会化工程历史欠账太多,等完美的社会化解决方案成熟,“不如索我于枯鱼之肆”,于是,我们看到了“治标”的下策:城管委说准备装摄像头来监督市民扔垃圾,同时辅之以宣传推广。只是,无处不在的摄像头杜绝不了刑事案件的发生,监督人们自觉地将垃圾分类又有多大效果?还有诸如“环卫工人收集垃圾时一旦发现哪袋垃圾袋里垃圾没分好,就可以对照号码查找到垃圾是谁家的,方便后续跟进教育甚至处罚。”———但愿环卫工人不要累坏,但愿教育处罚有用,但愿住户不要跟他们发生冲突!
形格势禁之下的下策总是令人纠结,在泥沼中前行的有关方面,始终要明白治本的方向:垃圾将所有人连接在一起,是个典型的社会化问题;社会化问题只能社会性解决,除此之外别无他途,除非你能用枪顶住每个人的后腰———十人以下的小圈子小团伙可以,但一个千万人的社会,怎么可能?只有好好培育社会,使社会日益发展成熟、厚实,才能形成社会化问题社会性解决的基础。如何培育社会?很简单:尊重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权利,在制定规则、作出决策的过程中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让民意而不是官意做主,这样才会形成人人参与、个个遵守执行的良好社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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