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梅州居民生活用水拟实行阶梯水价
25日上午,备受广东省梅州市民关注的梅州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在市物价局举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及专家学者代表等22人对两种拟定水价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进行讨论并发表意见和建议。会上,绝大部分代表赞成调整水价,且赞同分步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调价理由:现行供水价格与成本倒挂
谈到调价理由时,梅州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人介绍,由于梅州城区自来水基本价格已10年未作调整,而市自来水公司购买原水成本较大,上一次调价不到位,再加上近年来的工人工资和原材料、动力费用等大幅增长,使现行水价与成本形成明显的价格倒挂。同时,供水企业连年亏损,无力进行供水管网改造,导致梅城供水主干管网日益老化,漏水现象越来越严重,供水回收率明显降低。此外,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阶梯水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缓解自来水成本上涨压力是大势所趋。
调价方案:阶梯式水价分步调整价格
针对梅州城区水价调整问题,建德市物价部门在组织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开展了供水企业运营状况和水价相关情况调查,经多方征求意见,拟定了两种调价方案(详见附表)。考虑到一次调整到位幅度偏大,两种方案均拟将提价额平均分两次实施,间隔时间为1年。
据介绍,根据 《广东省用水定额》规定,中等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每人每日为180升,定额值可上下浮动15%。因此,梅城每人每月用水定额为5.4m 3,按户均人口4人计算,第一级用水量基数为25m3,第二级用水量为26m 3至35m 3,第三级用水量为36m 3以上。水费拟将累进计价,居民月用水量小于或等于25m3时,水费=第一级水价×实际用水量;大于25m3小于36m3时,水费=第一级水价×25m 3+第二级水价×(实际用水量-25m3);等于或大于36m3时,水费=第一级水价×25m3+第二级水价×10m3+第三季用水量×(实际用水量-35m 3)。
物价部门测算,若按方案一调整, 根据市区人均生活用水量5.21m 3/月,每人每月将增加水费支出2.24元,全年增加支出26.88元,将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升0.2个百分点;若按方案二调整,每人每月将增加水费支出2.55元,全年增加支出30.60元,将影响消费价格总指数上升0.23个百分点。通过细化分析可见,梅城水价调整后,不会给居民生活带来太大的经济压力。
据介绍,此次阶梯水价拟定的用水量是以每户用水人口4人核定的,超过4人的家庭,可根据实际人口核增用水量,每增加1人则在各级水量上限基础上相应增加6m 3。此类用户可凭居民户口簿或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当地居委(村委)会证明,到市自来水公司申请办理确认手续。
代表建议:减轻低收入群体负担
听证会上,大部分听证代表对调价投出赞成票。代表们认为,由于供水成本大幅度上升,市自来水公司提高梅州城区水价的请求可以理解。同时,通过调整水价和推行阶梯式水价政策,有利于树立市民的节水意识,保证梅州城区供水质量和安全,因此调价具有合理性。
对于拟定的两个方案,代表们普遍选择方案一,并建议分两次实施的间隔时间调整为两年,给群众更多的缓冲和适应时间。代表们纷纷表示,供水成本不能简单地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政府财政部门和市自来水公司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为这项民生支出“买单”;调高水价后,自来水公司应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改造管网、改善水质,让市民喝上“放心水”,并定期公布水质情况,让市民了解生活用水质量情况。同时,不少代表指出,在调整水价的同时,应充分考虑中低收入阶层、弱势群体的利益,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帮助解决这类人群的困难。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认真听取听证代表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科学、合理地完善水价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