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存争议 居民不满水厂无奈
17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黄陵社区居民向本报倾听热线反映:社区3500户居民生活用水都由军山街黄陵水厂供应,去年11月以来,水厂规定每户每月用自来水量须达到5吨,用不完的照样按此标准收水费。他们认为这样的规定既不利于节约水资源,也给一些用不完5吨自来水的居民增加了经济负担。
黄陵社区黄陵正街140号周先生反映说,他家就老夫妇俩,每月用3吨水足够,以前每月都按3吨交水费,现在每月仍用3吨水却要交5吨水的钱,这不是变相“鼓励”居民拼命多用水吗?反正用不用都得按5吨水交钱,且水价由原来1元/吨上调至1.5元/吨。这里是新区农村,相较中心城区,农民普遍还不富裕,这样也增大了农民负担。他认为,农村用水应该同中心城区一样,用多少水交多少水费才公平合理。
居民不满,水厂叫屈。军山街黄陵水厂余厂长昨日介绍:该社区原由黄陵水厂自主供水,为让新区农民吃上干净的自来水,去年11月改为由市水务集团下属的长江供水公司统一供水,黄陵水厂自去年11月20日起,每月需向“长江供水”买水转供社区居民。去年10月31日,军山街办事处出通告上调水价至1.5元/吨。至于水厂规定居民用水保底度为5吨,是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的。
据了解,1995年8月湖北省政府80号令《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用水者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者,按底度收费。”按照当时的市自来水公司1989年6月实施的营业规章,用水底度根据水表口径大小制定,居民水表口径一般为15毫米,水表底度则为5吨。
余厂长说,采取居民用水保底度也是无奈之举,不然水厂日常运营就得整个瘫痪。建于1982年的黄陵水厂,管网无规划,年久失修,仅以2007年至2009年为例,每年管网水损分别以22万元、25万元、27万元递增,军山街办事处逐年加大投入,2010年才填平亏损凼子。以去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长江供水公司统一供水一个月为例,黄陵水厂仅买水就投入13.816万元,实际水费收益仅为9.2万元,亏损3.46万元,绝大部分亏在管网水损上。杜绝水损要重新规划、更换整个管网系统,目前尚无资金来源。所以,不设用水保底度水厂无法营运。
据悉,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没有设用水保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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