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岐山分局打响2015年环境监察第一“枪”
更新时间:2015-01-06 20:51
来源:宝鸡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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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4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按日计罚”,“行政拘留”和“查 封、扣押权”都是备受人们关注的修法亮点。新修订的《环保法》“按日计罚”条文的出台将极大地改变目前环境违法成本低 、守法成本高的尴尬局面,倒逼违法企业迅速改正污染行为;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规定了行政拘留的手段,虽然是通过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实施,但能够有效震慑违法排污行为;明确赋予环保部门强制执法权,通过查封、扣押等比较实用的、有效的 行政执法手段来极大改变环境执法软弱、不彻底的局面。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岐山分局在新法实施之际开足马力,积极安排、部署环境巡查工作,为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工作的实施、确保2015年目标任务完成及区域环境质量的提升奠定基础。在第一天的环境巡查中,绝大多数被检查企业都能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生产、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但仍发现有个别企业存在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现象,我局现场下发了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整改。拒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新《环保法》要求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处以高限处罚,同时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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