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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家污染企业可原地保留

更新时间:2015-04-09 10: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李直建 阅读:984 网友评论0

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日前结束对第七批16家拟确定原地保留重点污染企业名单的公示。据了解,包括这16家企业在内,东莞目前一共有202家重点污染企业不用搬迁,可原地保留。  

从此次公布的第七批拟原地保留的重点污染企业名单中可发现,获得原地保留资格的企业分布于望牛墩、沙田、谢岗、长安、东城、中堂、横沥、寮步、桥头、茶山、常平等镇街。从行业上看集中在配套电镀、洗水、漂染以及湿印领域。来自配套电镀行业的企业数量最多,达到7家。  

其中,位于东城区的东莞美维电路有限公司曾因存在废水超标排放及危险废物露天存放问题被环境保护部通报查处,并被要求进行相关整改。  

据悉,2011年,全市共有565家重点污染企业向环保部门申请了原地保留。同时,东莞对电镀、漂染、洗水、印花、造纸、制革6大重点污染行业的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之后办理原地保留手续。没有提出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企业则需搬入环保专业基地,实行统一治污管理。  

2012年年中,东莞市环保局经过审核对外公布了第一批36家获得原地保留的重点污染企业名单。此后,第二批到第六批原地保留的重点污染企业名单也陆续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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