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企业偷排更为"伤天害人"
10日零时20分,鄂FE1067罐车从北京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开到后厂村路和西二旗桥交叉口,将一车垃圾渗沥液排进市政管道。有记者调查发现,近日这家垃圾填埋场内驶出多辆标着洒水车字样的鄂牌大罐车,于晚上近10时至凌晨1时向市政管道偷排渗沥液,工人称,日排量约200吨。
垃圾渗沥液是垃圾在分解等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有毒有害液体,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才允许排放。一位地下水研究专家表示,如果每天2000吨的渗沥液直接排入市政管道,哪怕是污水井,也会超出水体负荷,污染地下水。北京六里屯垃圾填埋场是一家环保企业,职责是保护环境的,为何干起偷排污水的事?
通过偷排牟取不当利益的诱惑力依然很大。一些企业缺乏保护环境的责任感,不愿花钱提高污染处理能力,或将污染处理设备用来应付检查,平时不用或部分投入使用,把部分污染物偷排出去。北京六里屯垃圾填埋场,两座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在900吨,实际日处理量却从未超过800吨,按每天偷排200吨渗沥液计算,一年至少节省280万元。虽然有被查处的危险,但这些企业为利所诱,不惜冒险一搏。
偷排手段多样给取证带来困难。偷排大多发生在夜里,在2014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城市PM2.5夜里100多,到了白天中午、下午转为三四十了,原因是夜里有企业偷排废气。偷排往往采取隐蔽手段,据专家介绍,北方地区的一些无良企业大多通过渗坑、渗井、渗透池等方式偷排污水,而南方一些污染企业则通过溶洞排放工业废水。北京六里屯垃圾填埋场使用洒水车这种特种车,在夜间找偏僻路段往市政管道偷排,可谓煞费苦心。相关部门取证难,让不法企业产生了违法图利的侥幸心理。
执法不力给偷排者以可乘之机。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缺乏责任心,存在畏难情绪,很少采取夜间巡查、暗访等辛苦却有效的办法,不能有效取证,造成执法上的漏洞。据工人透露,北京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偷排渗沥液已经持续好几年。由于一些地方法律落实不到位,使违法者能够采取隐蔽手段,长期违法偷排。
偷排是造成污染事故的主要根源,对许多地方大气、水、土壤均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危害到百姓的生产、生活和可持续发展。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监测等行为为人们所深恶痛绝,李克强总理曾称它们为“伤天害人”的行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他再次强调,要严格环境执法,对偷排偷放者出重拳,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对姑息纵容者严问责,使其受到应有的处罚。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新《环保法》已于201 5年1月1日起实施,对违法企业实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严厉的惩罚措施。别让“伤天害人”的偷排行为一再发生,我们有了新《环保法》这个有力武器,就要把它执行到位。只要有关部门不畏艰难困苦,严格执法,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再隐蔽的手段也能揭穿,从而形成强大的威慑力,有效遏制偷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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