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因环境问题8个县、市区主要领导被约谈
环境保护部今天约谈了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2015年4月以来专项督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日常督查掌握的有关情况,向吕梁市政府提出相应整改要求。
环境保护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主任刘长根在约谈中指出了督查中发现的多个问题。一是部分区域面源污染严重。道路积尘、扬尘问题突出,众多土石方作业和原料堆场抑尘措施严重不足;烧垃圾、烧荒情况十分普遍;低品质散煤用量大,污染物直排环境,季节性污染突出。
二是“土小”企业问题突出。文水县百金堡村及上贤村一带有众多土炼油作坊、土石灰窑、土砖窑等,无组织排放情况突出。
三是工业企业污染触目惊心。多个企业擅自停运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比如山西省交城县华岳玻璃有限公司、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孝义市新禹焦化有限公司、晋茂集团、大土河焦化公司、晋阳煤焦(集团)公司等。特别是中阳钢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球团车间、2#烧结机、高炉出铁场、转炉车间以及焦炉等均排放大量污染物;料场、炉料车间石料开采场等扬尘问题严重。
此外,吕梁市六成城镇污水处理厂达不到60%负荷率,临县、文水县和汾阳市的污水处理厂负荷长期在20%左右,难以正常运行;全市仅两成左右的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水平能够达到环保要求。
刘长根表示,吕梁市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2014年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臭氧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上升31.7%、45.8%和19.7%,大气污染综合指数升高5%,空气质量总体呈恶化态势。地表水方面,2014年吕梁市14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4成以上为劣Ⅴ类。
针对上述问题,刘长根强调,吕梁市应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深化治污减排,强化综合整治,狠抓环境执法监管,推进问题整改。有关整改方案应在约谈后15个工作日内上报环境保护部,并抄报山西省人民政府。
吕梁市市长董岩表示,对于环境保护部指出的环境问题,作为吕梁市市长,他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诚恳接收批评并做深刻检讨。对此次约谈,吕梁市委、市政府的认识十分清醒,一定正视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思想认识,把环保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新《环保法》,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同时,开展系列环境整治行动,向吕梁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山西省环保厅厅长郭长青提出,吕梁市要深刻汲取教训,把思想认识摆到高处,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把环境执法推在前面。
吕梁市环保局等12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石区等8个县(市、区)书记、县长和环保局长,交口县等5个县的分管县长、环保局长参加了此次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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