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财政五项措施支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
2014年以来,安阳市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资金、政策等多种方式,支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
一是鼓励和引导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污染源治理。筹措资金960万元,支持安钢等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加快改善环境质量。
二是支持拆除燃煤锅炉和更换环保炉具。认真落实《安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筹措资金300万元,对拆除到位的燃煤锅炉进行奖励。筹措260万元,对更换环保无烟烧烤炉具并实现达标排放的经营业户,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
三是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牵头完成市直部门黄标车淘汰工作,淘汰黄标车735辆。拨付资金610万元,对符合提前淘汰条件的黄标车进行补贴。投入资金3000万元,争取上级补贴资金3700万元,支持公交公司购置新能源汽车164辆,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用,有效减少了市区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和颗粒物(PM)的排放。
四是落实生态补偿金扣款政策。按照《安阳市地表水和空气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要求,对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降尘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不符合年度目标考核要求、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以及未按时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扣缴生态补偿金。截至2015年4月底,共扣缴环境生态补偿金1191万元。
五是助推面源污染治理。筹措资金1083万元,新增购置机械清扫车9台、洒水降尘洗扫车9台、道路冲洗车1台,对我市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24条主次干道及干线公路,实现机械化清扫保洁常态化。投入资金257万元,采购垃圾压缩车4台、大型垃圾分类箱100组,做好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升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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