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一石料厂非法排污
更新时间:2015-07-08 10:59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周兆木
阅读:2727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环保局近日在富阳区程浦村检查发现,一家石料厂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把污水排放至富春江内。对此,执法人员迅速进行查处。
而就在今年1月,因同样违法行为,这家石料厂已经被富阳区环保局处罚并责令停止排污,被处以8万元的罚款。由于石料厂拒不停止排污,富阳区环保局把案件移交至属地三山派出所。
据了解,在被罚款之后,石料厂老板李某在江边码头附近新建了3个污水沉淀池。然而,在污水沉淀池建好后,李某发现池子太小、沉淀速度太慢,而厂里洗石子的速度较快。因此,李某动了继续排放污水的念头。
为加快沉淀池的污水排放速度,5月中旬,李某在第三个沉淀池内安放了一个抽水泵,用排污管把污水沉淀池内的污水定期排放至富春江内,直到被环保局再次检查发现。
经调查,石料厂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公安机关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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