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将于明年全面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水污染整治一直是连云港市环保治理的重头戏,近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将全面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根据新政,我市将按照环保部门开展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分档制定收费标准,对被评为“红色”“黑色”等级的企业加收一定的污水处理费。据悉,新政策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新政策,我市市区(不含赣榆区)范围内所有参加环保评级的工业企业都将征收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其中,对被评定为“绿色”、“蓝色”“黄色”等级的企业维持现有污水处理费标准不变;对被评定为“红色”等级企业的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0.6元/立方米;对被评定为“黑色”等级及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的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1元/立方米。这些等级来源于我市环保部门公布上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按照新政策,在结果公布的次月起,对各企业根据评级结果等级实行相应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执行期为一年。
以今年为例,我市环保部门结合全市382家重点工业企业(非国控)2014年的污染排放数据和环境管理信息,于6月3日确定了工业企业环保信用评级结果,共评出绿色企业3家、蓝色企业356家、黄色企业19家、红色企业1家、黑色企业3家。“新政策实施后,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每年组织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评级结果,同时通过‘诚信连云港’网向社会公开;市物价部门以评级结果为依据,明确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的具体单位、收费标准及执行时间;市城建部门为负责督促污水处理费代收单位,落实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的各项规定;市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将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管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市物价局工农产品价格处负责人李保国表示,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的企业应按照相应的标准,随自来水、自备水源水费缴纳污水处理费。我市物价、财政、城建、环保、信用办等部门也将联合组织专项督查,促进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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