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扬尘治理不到位不得开复工
更新时间:2016-03-3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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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建生日前召集环保、环卫、城管、园林、规划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有关负责人,召开扬尘及渣土整治工作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太原市各个建筑工地必须达到绿色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不得开复工。
太原市要求,对存在封闭围挡破损、场地硬化不全、土方料堆苫盖不到位、垃圾运输洒漏等扬尘防治标准不高的建筑工地,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未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沙石料堆未采取密闭式防尘网苫盖、建筑渣土垃圾未及时清运的工地,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按高限处罚;对土方作业工地,全部要求做到施工过程随时苫盖、出土回填作业全过程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
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太原市建筑工地管理将严格履行开复工报告制度,即建筑工地开复工必须经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批准验收,相关部门经检查验收认为工地达到绿色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措施到位后,方可开复工。对擅自开复工行为,执法部门将严厉打击,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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