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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流域生态治理样本:产业调整 断退路不断财路

更新时间:2016-09-14 10:4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阅读:1495 网友评论0

9月11日,在国务院印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两年后,《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以问答形式公开。  

《规划纲要》突出了“问题导向”原则,指出了目前长江经济带发展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长江水道存在瓶颈制约、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区域合作机制尚不健全等。  

事实上,长江经济带的转型升级已刻不容缓。长江经济带以21%的土地承载着全国30%的石化产业﹑40%的水泥产业,以及武钢、宝钢、攀钢等几大钢铁基地,集聚了全国43%的废水和35%的二氧化硫排放。仅从重化工业产量看,长江沿岸就占到全国46%左右。  

具体到江苏,经济学家厉以宁指出,江苏是长江经济带的龙头。这不仅仅是经济总量在11个省市中占比大(近3年占比平均27%左右),更多的是产业结构上偏重。目前江苏沿江8个省辖市共有危化品生产企业27646家,占全省78.9%,各种潜在风险和安全隐患众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为了加强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江苏已于近期成立了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由分管副省长张敬华担任召集人,成员达到30个,构建了新一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体系,全力打造江苏流域治理生态样本。  

产业调整“不断财路”  

《规划纲要》指出,目前沿长江工业发展各自为政,沿岸重化工业高密度布局,环境污染隐患日趋增多。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严重,发展的可持续性面临严峻挑战,再按照老路走下去必然是“山穷水尽”。  

根据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的《“长江经济带”空间研究》报告,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一直在持续增加,已超过全国总量的40%;上下游城市取水与排污的矛盾突出,沿线179个饮用水源区和173个工业用水区常相邻布置,缺乏流域协调机制。同时,沿江重化产业过度集聚,沿岸利用普遍粗放低效,给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增加风险。  

作为经济总量占长江经济带约30%的省份,江苏从本世纪初率先启动了沿江发展战略,重化工业由此被鼓励发展,迄今仍是省域的龙头产业,拥有全世界100多家知名的化工企业,主要聚集在地方政府规划的化学工业产业园内。目前长江江苏段岸线半数资源已被开发,水质总体上呈现为三类水,沿江8个城市污水排放量约占江苏全省总量的80%。  

除了污水排放和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外,沿长江的重化产业还带来了大量对环境影响严重的固体废弃物。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雯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如果长江经济带还按照以前工业思路发展就一定会超过资源环境的承载力,所以长江流域根本不适合再去做大规模的开发了。  

由问题导向,继而引出调整措施,是长江经济带规划纲要的显著特点。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是改善和保护环境的根本出路。《规划纲要》一改过去惯例,将大力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首要内容,提出了通过创新驱动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是最重要的引擎。  

江苏省发改委受访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加快沿江产业布局调整优化是落实《规划纲要》的首要,作为经济大省,为此会制定最为严格的产业准入目录。  

即将出台的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省级版本,或提出对长江江苏段岸线资源由省级来统筹规划,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和危化品码头,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中重度化工项目。预计在2017年底前,长江江苏段要全部完成“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  

以经济总量已过万亿的苏州而言,化工仍是支柱产业,到2016年上半年已累计关闭化工企业1480家,目前还有化工企业1094家。根据规划,苏州拟在2017年底全部关停化工集中区和工业小区外的化工企业。  

那么,化工企业如何退出市场?  

江苏省省长石泰峰9月1日在专题调研沿江化工产业时指出,要摸清全省化工企业底数,分类研究、精准施策,坚决关停无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鼓励实力强、安全措施落实有力的企业进行产业链整合和兼并重组,促进全省化工企业转型升级。  

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秦亚东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之前的实践看,重要采取引导的方式,即根据中央要求,不断创新环保排放指标等增加资源约束力的做法,如果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达不到要求,那只能退出。  

目前,江苏正在对化工、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制革、制药、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工业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进行达标排放情况的排查,给出一定的治理期限,如仍不达标的将依法关闭。  

苏州市委常委浦荣皋、江阴市委常委冯爱东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发展的角度出发,按照市场化思路,地方政府对化工产业会采取“断退路、不断财路”的方式。常州新北区关闭的一家化工企业就采取了“被整体收购”的方式入股到另一家大型龙头企业中。  

此前,有省辖市党政领导受访时表示,江苏区域发展采用国家2010年出台的《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准进行产业布局,不符合的产业项目会全部进行调整。  

江苏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吴福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产业调整角度,一是提高项目在环境上的准入标准,二是严格控制排放含氮、磷污染物的项目,三是新建项目必须要与开发区产业定位符合,符合总体排放要求。  

吴认为,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江苏沿江重化工业的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整体偏低,这是导致这些产业有污染的重要因素,比如中国GDP单位能耗接近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对此,江苏省经信委研究室负责人刘耀武对记者分析,一方面是要用最好的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另一方面建议国家对长江经济带涉及地区在环保上统一执法,使用同一个标准。  

根据江苏省发改委出台的全省石化产业调整规划,在未来15年的调整中,从地区看,苏南地区(长江南岸)的石化产业规模将被压缩,特别是江南石化化工生产企业要逐步关停或转移,苏中(长江北岸)的石化产业结构进行优化,产业以高标准向以连云港徐圩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为主要承载地和临海石化产业区转移布局。  

“党政同责”治理  

《规划纲要》强调,要从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岸线资源等角度,加强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从水环境治理的角度而言,则是严格治理工业污染、严格处置城镇污水垃圾、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格防控船舶污染等。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省发改委获得的有关信息,到2016年底前,江苏原则上不批准建设化工园区,且沿江的全部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必须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化在线监控,保持稳定运行。  

工业污水的集中处理,从园区提升到新型城镇化的角度。到2017年底前,长江江苏段干流和主要支流沿线县级以上城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农业污染面,则规定在2016年底之前完成禁养区的划定等工作,规模化养殖场所在2017年治理超过60%。  

在控制船舶污染上,江苏提出,地区的船舶污染水域治理规划要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规划。从2018年1月1日起,沿江八市靠泊船舶使用含硫量小于0.5%的低硫油或使用岸电系统等与排放控制区要求等效的替代措施。  

对长江沿线内河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修造厂等,其废水治理与废弃物等在2017年底前要全部建成并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实现与市政环卫设施的衔接,对港口、码头接收的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要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江苏提出,从2016年起,各地要按季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信息,到2017年,全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  

来自省环保厅的消息显示,到2016年底,长江流域江苏段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1.4%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下降到3.5%以下,确保国家考核断面达到考核要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江苏正在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了沿江地区生态红线管控。到2016年底前,要完成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优化调整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2017年底前,则建成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地理信息系统。  

《规划纲要》提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必须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加快形成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流域管理统筹协调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对此,江苏明确,沿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长江生态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对任期内生态环境质量恶化、发生严重污染事件的,则执行“党政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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