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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治理不善者被列入“曝光台”

更新时间:2018-06-12 09:3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阅读:1636 网友评论0

  

图为督察组数次现场督查发现,垃圾堆放问题仍未得到明显改善。  

驻东莞现场督查人员发现,人民涌沿线垃圾围河,除常见生活垃圾以外,还存在弃置大件家具。  

图为督查组对上海市宝山区龚家沟进行现场取样。  

图为垃圾渗滤液混合山水排入青岩洞沟。  

图为排污口排放污水。  

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第一批专项督查,共对8省(自治区、直辖市)20个地级城市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黑臭水体中,既有一批治理成效好的,也有治理成效差、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根据督查情况,将治理不善者列入“曝光台”,以督促加强整改,达到环境治理目标要求。  

驻广东省广州东莞督查组: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黄沙河同沙段控源截污尚未完成,垃圾清理问题严重  

黄沙河(同沙段)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编号44000155,黑臭长度2.5km,黑臭水体面积0.0728km2。监测数据显示水质达标,但控源截污工程尚未完成,河面有漂浮物,河岸有多处堆放垃圾。可认定为:该黑臭水体尚未消除黑臭。  

(一)控源截污问题  

根据督查期间现场巡查情况,该河段存在控源截污工程不彻底(多处污水直排入河)问题。目前,黄沙河(同沙段)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与海绵城市试点工程同步推进,截污管道和护坡工程正在同步建设中,预计2019年完成。同时,黄沙河(同沙段)上游环城南路北侧支流的临时污水处理装置正在建设中,预计2018年6月能投入运行。  

(二)垃圾清理问题  

针对河岸垃圾堆放(多处垃圾堆放在河岸内),以及上游支流情况水质较差导致污染物直接入河的情况,督查组数次现场督查发现,垃圾堆放问题仍未得到明显改善。  

水质监测方面,5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均为达标。但根据黑臭河判定原则,公众满意度大于90%,但截污纳管工作落实未到位,部分河面仍有大面积漂浮物及沿岸垃圾,可评定为“未消除黑臭”。  

驻广东省广州东莞督查组: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涌生活污水直排、垃圾围河  

人民涌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河道流经新民社区和乌沙社区范围,全长3.88千米,汇水面积2.77平方千米。黑臭水体编号44000243,长度3.88千米,面积0.036平方千米。治理期限是到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水体黑臭。  

2016年11月,东莞市长安镇委托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生态工程中心编制了《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涌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实施的主体工程包括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总投资2168.81万元。  

(一)河岸垃圾问题  

驻东莞现场督查人员发现,人民涌沿线垃圾围河,共发现11处垃圾。除常见生活垃圾以外,还存在弃置大件家具。  

(二)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经现场督查发现两岸存在大量工业、餐饮企业。工业企业工人宿舍化粪池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涌;餐饮企业屠宰、烹饪污水直排河涌。经数次现场督查未见改善。  

经监测,该河流水质透明度30cm,溶解氧5.76mg/L,氨氮8.14mg/L,氧化还原电位335.6mv。水质监测结果为轻度黑臭。  

驻安徽省督查组:  

安徽省安庆市谷桥大沟存在河岸随意堆放垃圾、控源截污问题  

一、水体基本情况  

谷桥大沟黑臭水体位于安庆市北部,总长7.3千米,河面宽度15米~25米,全线为明渠。谷桥大沟起点自集贤北路以西林隔水库,途经集贤北路、新渡路、高河路、三城寺路、义津路、梅城路、晋熙路、老206国道、机场大道、纬六路等道路,向东接入石塘湖中。  

二、地方开展的主要工作  

结合谷桥大沟自查报告,依据督查人员对该水体开展的现场督查,谷桥大沟已经开展的主要整治工作包括控源截污、底泥疏浚、生态修复和垃圾清运四大类。其中,对主要的合流制排水口进行截流改造,整治非法排污口若干,部分雨水口实现雨污分流,集中清理沟道沿岸垃圾,并对河道部分河段实施绿化改造。  

三、督查发现的问题  

5月8日~5月22日,督查组对安徽省安庆市谷桥大沟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一)河岸存在垃圾问题:河岸有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面积大于1平方米。(二)控源截污:1.雨水口存在晴天排污水的现象,集贤北路与谷桥大沟交叉处东侧雨水管道内晴天有污水排出;2.存在企业超标排放或偷排的问题,安庆市谷桥大沟沿河两侧存在大量的小散乱企业,污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  

驻上海市督查组:  

上海市宝山区龚家沟存在未截污问题  

5月8日~5月22日,督查组对上海市宝山区龚家沟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垃圾清理:城市蓝线内存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二)控源截污:河边污水井溢流直排入河,污染源未得到有效控制,周边居民反映强烈;(三)底泥清淤疏浚:该河道水面鼓泡泛黑,翻泥现象严重,内源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采样水柱完全呈黑色。  

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驻湖北省十堰督查组:  

十堰市建成区青岩洞沟郑道进门口-山边黑臭水体控源截污存在问题  

一、水体现状  

青岩洞沟郑道进门口-山边黑臭水体位于十堰市茅箭区。该水体是青岩洞沟上游段,长约500米,底部为卵石河床,无淤泥,水体透明呈淡黄色,水质监测结果为重度黑臭。  

二、治理情况  

青岩洞沟沿线修建污水管道,将上游两侧居民生活污水和企业工业厂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入青岩洞沟污水支管,接入茅塔河污水干管,已清理河岸河道垃圾。  

三、现场发现的问题  

(一)上游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未经有效收集处理,混合山上流下的山水、雨水一同排入青岩洞沟。  

(二)青岩洞沟郑道进家附近一户居民厕所粪池已满,溢流口正对河道。  

驻湖北省武汉随州督查组:  

湖北省武汉市巡司河洪山区段(南湖连通渠-京九线)存在黑臭现象  

巡司河洪山区段包含在2100名单内,现场督查后确定为未完成整治水体。该河段位于长江东岸,全长8.7千米,北起京九铁路,经712研究所,在军威苑小区附近与南湖连通港汇合,最终排入青菱河。该河段存在过水断面不能满足地区排水需求、水质污染严重、环境状况较差等问题。2016年11月,武汉市水务局制订了《巡司河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巡司河洪山区段整治方案主要包括污水收集工程、泵站建设工程及截污工程,总投资额达到9500万元。  

根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武汉市对城市166个湖泊划定保护蓝线,城市河流未划定保护蓝线,本次督查范围为巡司河洪山区段河道及堤坝两岸。  

5月8日~5月22日,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一批第十督查组对湖北省巡司河洪山区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问题如下:  

(一)垃圾清理问题。1.河面存在大量垃圾等漂浮物。当日督查时发现,河道水面共有大面积漂浮物4处,其中两处漂浮物长度约为100米左右,严重影响水体感官。2.堤岸环境脏、乱、差。督查中发现,沿河两岸有两处面积大于1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堆放点,垃圾随意堆置、无人处置。3.5月11日,第十督查组监测人员对该段河流进行现场取样监测。经监测,新溢洲路断面和建安街断面水质氨氮指标分别为17.1毫克/升和19.6毫克/升,水体水质为重度黑臭。  

(二)控源截污问题。控源截污问题未完全落实,现场督查时发现,沿河堤岸有7处污水排放口,污水未作处理直排河道,水质感官较差,呈灰黑色,伴有刺激性气味并有上浮油花。  

(三)底泥清淤疏浚问题。1.督查中发现,巡司河京九铁路以南部分河段河道清淤任务正在施工,主体工程未完工。2.河道淤泥未经检测,施工机械将挖出的淤泥随意堆置于河道堤岸上,底泥未能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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