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发布2018-2019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日前,淮南市制定出台2018至2019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实施方案。
方案的工作目标是,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涉气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采取限产限排、停产停排、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全面控制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施工扬尘、道路扬尘以及机动车排放污染。
方案的重点任务包括:
——加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立即启动响应,将各项指令要求传达给相关企业、单位负责人,督导通知相关企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企业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落实应急。各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第一时间进行督导检查。
——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立即通知所有施工项目负责人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加大巡查频次,蓝色和黄色预警时对重点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的现场抽检率不少于100%,对房屋建筑工地的抽检率不少于80%。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对各类施工项目抽检率不少于100%。
——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立即组织力量严查路面黄标车、老旧车;严格控制重型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柴油三轮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进入城区;加大禁限行路段执法检查力度;严查渣土车辆违规运输;严禁煤炭、电力企业大宗物料公路运输车辆进出厂,保障民生和安全的车辆除外。
——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立即启动响应,高速公路全路段每天机械清扫至少1次;一、二、三、四级公路全路段每天增加洗扫1次,洒水2次;城市公路全路段每天增加洗扫2次,洒水4次。
方案同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动态管理机制,要根据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及时组织对本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应将应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案强调,要切实加强应急保障,强化应急响应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设备配备、人员组织、措施落实”三到位。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应急响应实施方案执行的巡查、督查,加大通报力度。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对拖延应急、措施不力、影响较大的单位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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