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面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24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如何落实通知要求回答了有关问题。
问:通知再次全面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8月份我国部分省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严格开展疫情处置,强化关键防控措施落实。目前已经发生的疫情均已得到有效处置,已有12个疫区解除封锁,我国非洲猪瘟疫情总体可控。
但由于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途径和病原污染的复杂性,不排除继续出现新发疫情的可能。从已发生疫情省份,特别是近期辽宁等省份疫情发展变化的情况看,当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形势非常严峻,稍有放松就有扩散和局部流行的可能。加之非洲猪瘟在周边国家长期流行、不断扩散蔓延,传入风险依然很大。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今年以来,除中国外,共有14个国家发生4000多起非洲猪瘟疫情。
在当前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的关键时刻,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对防控责任再压实,对防控任务再明确,对防控措施再升级,为各地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指导和政策支持。
问:通知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提出哪些进一步要求?
答:通知从6个方面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提出进一步明确要求:
在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强调要切实落实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各环节生产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
在抓好疫情排查处置方面,各地在继续做好全面监测排查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监测排查工作。各地要严格落实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责任,并规定全国范围内全面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在加强畜禽调运监管方面,运输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活畜禽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
在严防外疫传入方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内防外堵,密切配合,加强边境、口岸等重点区域防控,切实防范外疫传入。
在保障生猪生产和肉品供应方面,各地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好生猪基础产能,稳定生猪生产,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在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和水平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基层兽医机构和队伍;要确保扑杀补助及时兑现,防控经费和动物检疫工作经费足额拨付;要强化基层兽医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完善动物防疫体系。
此外,通知还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农业农村部要会同应急管理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对各地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视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对相关地区开展飞行检查。
问:通知为什么提出要全面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答:国际上多年来的非洲猪瘟防控实践表明,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是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途径。国外有专家对2008至2012年查明的219起非洲猪瘟疫情进行分析,发现45.6%的疫情系饲喂餐厨剩余物引起。研究表明,在我国发生的前21起非洲猪瘟疫情中,有62%的疫情与饲喂餐厨剩余物有关。这些疫情多分布在城乡接合部,往往呈多点集中发生。在我国要求发生疫情省份和疫情相邻省份全面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之后,由此引起的疫情已大为减少,这充分说明全面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措施的重要性。
问: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通知要求?
答:一是强化关键措施落实。指导督促地方坚决果断处置疫情,切实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继续组织部省联合专家组和流行病学调查队,强化溯源追踪和防控指导。严格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车辆监管,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继续实施全国范围监测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二是强化联防联控。结合前期督导发现的问题,对各地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好进口、运输、打击走私、市场流通、野外巡查等关键环节监管责任,针对边境地区、入境口岸、交通枢纽周边等重点区域,严防死守,阻断传入途径。指导有关省份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提升区域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是强化供给保障。指导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疫管理,切实保护基础产能、稳定生猪生产。及时细化完善生猪调运监管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强化产销对接,确保猪肉市场供应。
四是强化科研攻关。聚焦非洲猪瘟疫苗研发和综合防治等关键技术,协调有关部门设立科研专项,加大科研投入和攻关力度。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