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净土”计划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020年治理完
日前,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打赢净土持久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将各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等要求,亮点颇多,为北京市未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明方向。
亮点一:将按年度统一发布全市土壤环境信息
《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北京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在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等部门,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到2018年年底前,北京将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和分布;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土壤背景点详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工业区域和未利用地详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正牵头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统筹规划全市土壤环境监测站(点)。《行动计划》提出,2018年底前完成市控监测点位设置工作,基本建成覆盖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市各用地类型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并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按年度统一发布全市土壤环境信息。
亮点二:建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监测预警机制
北京将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监测预警机制。2019年起,相关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
一些项目的“环评”中,还将增加“土评”内容。《行动计划》提出,新建或扩建排放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或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开展项目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增加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具体防范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农业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到2019年,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生态涵养区全部使用环境友好型农药,全市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到2020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8%、15%。到2020年,所有涉农区均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回收处理机制。
亮点三:封堵洋垃圾偷运入境通道
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北京将逐步削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到2020年,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95%。
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行动计划》提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要严格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预审;北京海关、市公安局等单位要依法加强管控,持续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封堵洋垃圾偷运入境通道。
在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对小微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筹安排收集、中转、运输。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要研究危险废物跨区转移处置的生态补偿方案,补偿资金用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周边的生态环境建设。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等部门要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
亮点四: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
在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市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率达到90%;科学规划,统筹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到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9.8%以上,资源化率提高到60%。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场所,并探索建设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等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今年年底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制定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方案,分年度逐步开展整治;督促各区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责任部门,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2019年起,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所在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亮点五:“净土”情况明年起向本级人代会报告
在立法方面,《实施计划》提出,适时开展本市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法规立法前期研究,逐步建立健全本市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标准体系。
监管执法方面,《实施计划》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违规贮存或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2019年起,各级政府将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亮点六: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各区绩效考核
《行动计划》还提出,要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制定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评估考核办法。2018年至2019年,对各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年度评估;2020年对各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约谈有关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区或街道(乡镇),约谈有关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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