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悉数印发 钢市迎来转机?
日前,国内钢市再次迎来环保风暴,生态环境部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加上10月份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我国三大区域秋冬季限产方案全部发布。
上图红色圈为3大区域位置示意图,文末附上各区域城市的具体名称。
对于钢铁行业来说,三大区域环保方案均重点强调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退出钢铁行业相关的产能方向(包括焦化、煤炭的产业);二是要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三是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禁止“一刀切”。
如京津冀方案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天津市关停荣程钢铁588立方米高炉1台;河北省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焦炭产能300万吨;山西省压减钢铁产能175万吨,关停淘汰焦炭产能1000万吨;山东省压减焦化产能1031万吨;河北省加快压减10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河北、山东、河南要按照2020年12月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的目标,加大独立焦化企业压减力度。
京津冀方案指出——2019年12月底前,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山西省完成1500万吨。
汾渭平原方案指出——2019年12月底前,山西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500万吨;2020年3月底前,陕西省完成龙门钢铁公司265平方米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
长三角方案指出——2019年12月底前,上海市完成宝武集团3号、4号焦炉及4号自备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江苏省完成35家、8200万吨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除此之外,经过近几年的整治,我国钢铁行业已进入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并严格了评级程序,细化了分级办法,确定A、B、C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今年方案特别强调,对2018年产能利用率超过120%的钢铁企业可适当提高限产比例。
总体来看,尽管秋冬季已经来临(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但取消“一刀切”后的差异化分级停限产管理,随着各地钢企超低排放改造的推进,符合标准的企业日益增多,限产效果将弱于前两年;展望后市,钢价能否再借“环保限产风”拉涨仍显乏力,不过,近期原材料(铁矿石、焦炭)价格跌幅明显,四季度钢企业绩有望得到改善。笔者认为,对于未来钢材行情走势也不必过于悲观。
附文——
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市,安徽省合肥、淮北、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共4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含陕西省西咸新区、韩城市)。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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