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态涵养区指标体系通过评审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在北京组织召开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专家咨询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指标体系依据充分、设置合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符合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实际,可作为推进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动态评估其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为后续动态优化调整建设思路、经验总结推广提供决策依据。
据了解,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规划将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金庭镇及周边区域划定为涵养区建设主体范围。以“生态优先保山水、宜居友善惠民生、绿色发展促转型”为工作方向,通过“生态保育、生态治理、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四大类项目建设,将涵养区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和太湖流域践行“两山”理念的标杆典范。
今年以来,东太湖大堤湖滨湿地带、有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东山镇现代渔业健康养殖综合提升、金庭镇消夏湾湿地生态安全缓冲区等一批生态治理和修复示范项目有序推进,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科学、系统、准确、动态评估涵养区建设成效,吴中区政府与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合作开展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绩效评估课题研究,编制完成了《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设置了生态高水平保护、产业高质量发展、居民高品质生活、制度高活力治理等四个方面37个指标。
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胡保林介绍,“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要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格局中,努力将其建设为绿色转型发展的典范、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高品质生活的样板,成为长三角区域的一颗璀璨明珠。”
苏州副市长蒋来清表示,苏州将充分发挥吴中区的实施主体作用,加大对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红利转化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形成生态涵养发展的“苏州模式”。
下一步,苏州市将积极推动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生态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研究、生态保护修复、“空地水”立体化、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研究、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模式创新与经验总结推广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全面推动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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