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不断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从2020年9月22日至今,习近平主席已经在10余次对外会议上,进行了碳达峰碳中和国际宣讲。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将发生深刻变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必然选择。
在2020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都提出要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在2021年3月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提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并就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要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工业领域要推进绿色制造,建筑领域要提升节能标准,交通领域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
4月30日,在习近平主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上,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这成为了我们今后政策制定和实施非常重要的依据。同时,会议还提出,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总抓手”的提出,使得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地位极大地凸显了出来。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出以后,各地的认识提高得非常快。很多地方在体制机制和政策实施上都作了很多安排。截至今年6月,从提高认识、体制协同、统筹规划、创新政策、技术研究和基础研发等方面综合考量,通过检索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网站“减污降碳、协同”关键词出现的情况、设立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的情况以及各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减污降碳、协同”相关表述出现的频次等信息,可以发现大多数地方对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非常重视。
一些地方的生态环境部门还专门印发了统筹指导意见,比如河北省印发了《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若干措施》。在推进碳排放管理与排污许可衔接、加强考核衔接、做好清单衔接、构建市场机制衔接等方面,重庆、浙江和江苏的一些城市也进行了很多积极的探索。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过程中减少了其他局域污染物排放;另一方面,在控制局域的污染物排放及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也可以同时减少或者吸收CO2及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使然,同根同源同过程的性质也使得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具有了可行性。
减污和降碳是有机整体,不可分割,应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
当前,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宣传工作,应注意进一步宣传推广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好的理念和做法,特别是对各地方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的典型问题和经验积极讨论和发声,就国际上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政策经验深入剖析和宣传,不断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向前迈进。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本文为本报见习记者秦超根据作者在“碳达峰碳中和宣传会”暨中国环境报特约评论员工作会议现场的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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