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财政激励机制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谷腾环保网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了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目标,明确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四大领域重点任务。
笔者认为,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有限的财政资金难以满足行动方案顺利实施的资金需求,亟须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金共同投入。健全财政激励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健全地方财政主导的资金供给体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属地方事权,由地方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在资金供给上,要构建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市县镇(乡)负责、村级落实的投入体系。根据地区差异,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等工程。通过绩效考核,落实地方投入责任。根据中央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申报中央项目储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渠道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监督监测、成效评估等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创新支持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物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及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资金补偿等引导金融机构为从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的市场主体提供融资支持。通过财政拨款、特许或委托经营等渠道筹措资金,设立政府性农村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基金。
逐步建立以农民筹资筹劳和集体经济补充为主、政府适当补助为辅的设施运行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建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是解决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而不管”问题的根本,运维资金是其中关键一环。建议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较好区域全面试行农户付费制度,西北、西南等经济薄弱区域建立财政补贴与农户缴费合理分摊机制。有村集体经济的将村内环境治理设施运行费用纳入资金使用范围。对户用厕所改造、户用小型污水处理等设施,日常管护以农户为主,财政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提取部分土地出让收入等适当奖补。
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结合项目特点,建立覆盖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领域的统一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动态管理,随着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有关规划计划出台定期更新。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将绩效目标与财政预算同步下达。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并选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评价,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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