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七大方面30条措施守护蓝天
【谷腾环保网讯】吉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吉林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到2025年,吉林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20年下降1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7%以内;全省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方案》提出了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多污染物减排,加强机制建设、能力建设等七大方面三十条具体重点工作任务,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从源头到末端做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吉林省计划开展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结合城市产业特点,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异地转移。实施VOCs源头替代工程,提升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对原辅材料VOCs含量超限值的产品、商品依法依规处置。
在优化能源结构方面,推进“陆上风光三峡”“山水蓄能三峡”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7.7%左右。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建设,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防止散煤复烧。
在优化交通结构方面,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推动17个服务区快充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
在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大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0%。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 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
在强化多污染物减排方面,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快推进钢铁行业及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省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重点项目完成率不低80%,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基本实现超低排放。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逐步将氨逃逸列入监测范围,加强重点单位在线监测建设。
在加强机制建设方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开向社会公开。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与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
在加强能力建设方面,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加强决策科技支撑,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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