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抓紧组织修订城市供水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抓紧组织修订城市供水条例,进一步明确供水环节的管控制度。
去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办公厅,请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就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并认真整改落实。
报告介绍,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对饮用水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下一步,将继续进行调查,尽快归纳梳理出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或者制定单独的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介绍,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将结合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从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和水量安全两个方面,进一步研究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核准、安全评估和水量分配、调度、供水环节管控等制度,强化相关保护措施;将抓紧审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提高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研究修改南水北调供用水管理条例(送审稿),保障缺水地区的饮用水供应。有关部门将加快地表水、地下水等相关标准的制修定工作,与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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