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违规罚则及风险防范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2)有偷、骗税等行为的;(3)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4)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对上述规定,应注意规避以下法律风险:
第一,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法律风险。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涉及到知识产权法、劳动合同法、经济法等法律领域,申报材料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法律漏洞,容易造成认定失败,更有甚者会造成提供虚假信息的法律后果。近日,河南省济源市矿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因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不严谨,导致申报中的主要信息存在重大问题,被撤销了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因此,企业在高新技术认定过程中,建议聘请社会专业人士进行辅导培训或代理申报。
第二,注意纳税方面的法律风险。有些企业由于对税法了解不多,在申报纳税过程中,如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有偷、骗税等行为,不仅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同时还要面临被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建议高新技术企业聘请精通税务的专业律师提供税务咨询或顾问服务。
第三,注意生产过程中防范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法律风险。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属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要求企业不仅要重视企业效益,同时更要重点安全生产和产品的质量,否则同时会面临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近日,辽宁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因2008生产的11批冻干人用狂病疫苗存有故意管造假之嫌,被撤销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并且5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第四,注意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违法、违规的法律风险。对于那些只顾生产不顾排污指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同样面临撤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5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的行政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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