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鼓励企业减排二氧化硫
更新时间:2008-08-18 10:45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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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晚报石狮讯 8月16日,记者从石狮环保局获悉,为促进企业更好地开展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石狮规定,企业或单位每削减1吨二氧化硫可获得补助一千元。
根据新出台的《“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专项资金补助办法》,补助对象是在石狮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完成年度二氧化硫减排计划的企业或单位。对于企业或单位实行清洁生产、结构调整或者通过严格管理而实现二氧化硫污染物减排的,每削减1吨二氧化硫补助0.1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如果企业或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脱硫治理设施建设、脱硫效率达70%%以上,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的,每削减1吨二氧化硫将获补助0.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石狮“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计划,石狮2010年需完成二氧化硫减排量1864吨,而今年石狮的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就达到1680.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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