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加快清洁能源推广 燃煤锅炉强制改造
记者从4月1日召开的兰州市清洁能源推广工作会上获悉,为加快城区清洁能源推广工作步伐,市政府将于近期对四城区第一批83台、514.5蒸吨的燃煤锅炉下达清洁能源强制性改造计划。全市今年的城区清洁能源推广工作呈现安排早、落实快、开局好的势头。
会议要求,四城区清洁能源推广办公室要把清洁能源推广作为今年环保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坚持抓主抓重,突出抓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黄河风情线和环境敏感区域的清洁能源推广工作;要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方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市区配合意识,切实把推广工作做实做细;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大力宣传新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力推进清洁能源推广工作。
会后,市、区两级清洁能源推广办公室负责人深入生物制品研究所天然气锅炉房、甘肃省绿天源水煤浆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参观。四城区清洁能源推广办公室负责人均表示要积极落实市上要求,紧贴辖区实际,坚决完成清洁能源推广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四城区环保局已完成辖区清洁能源改造对象调查摸底工作。
据了解,市政府将于近期对四城区第一批83台、514.5蒸吨的燃煤锅炉下达清洁能源强制性改造计划。为增强清洁能源推广工作的实效,改造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选择天然气、联片供热和水煤浆等三种洁净方式中的一种。
另据消息,我市对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提出了严于国家标准的要求,该标准将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超标排放的,属违法行为,将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罚款,加倍征收排污费。
由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市环保局与甘肃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负责起草编制的《兰州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新标准),已于2010年1月11日颁布。这是甘肃省第一部关于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在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兰州市实际情况,对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提出了严于国家标准的要求,该标准将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地方新标准中燃煤锅炉的烟尘和SO2排放浓度限值较国家标准严格。国家标准只对燃油、燃气锅炉NOx排放浓度限值规定为400 mg/m3,而地方新标准不对NOx排放浓度做出规定,仅限于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地方新标准颁布实施后,将在兰州市适用范围内替代国家标准中相应内容;地方新标准未涉及部分仍执行同期国家最新标准;地方新标准实施后如果国家颁布与本标准有关的新标准且国家新标准中有严于本标准的指标,则该项指标的限定值以国家标准为准。各排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按行政排污许可范围,超标排放的,属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罚款,加倍征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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