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环保与省东宁县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框架协议
盛运环保9月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东宁县人民政府(甲方)与公司(简称“乙方”)于2015年8月签订了东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框架协议,协议商定由乙方负责以BOT或BOO的方式投资建设东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东宁县、绥芬河市及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
项目总投资金约4.5亿元,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新建一座总规模为9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600吨/日,配套两台处理量为300吨/日的焚烧炉和一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期为20个月(自项目核准批复之日起计),二期工程根据垃圾量的增长情况适时建设。由甲方规划选址,有偿出让具备“五通一平”条件的项目建设用地约100亩。自项目试运营之日起,甲方负责将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免费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甲方按实际运送的垃圾量向乙方支付垃圾处理补贴费约65元/吨;垃圾保底量为220吨/日(不包括绥芬河市的生活垃圾),若当月垃圾量低于日平均220吨时,按照保底量结算。甲方与乙方或项目公司签订《东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20个月,自项目投产之日起计)。
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固废领域积累更多的丰富经验,占领更为广阔的市场,项目的成功建设也将为公司在固废领域开拓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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