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更新时间:2009-02-03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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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2月1日起,我国将有六项国家清洁生产标准实施,分别涉及煤炭采选业、铅蓄电池工业、制革工业(牛轻革)、合成革工业、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电镀行业。
据了解,除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外,其他五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均为首次发布。标准均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标准将不断修订,一般每三到五年修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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