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2007)
更新时间:2008-10-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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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标准名: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标准编号:GB 5085.2—2007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部
标准性质: 强制性
实施日期: 2007-10-01
摘要: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急性毒性危险废物的初筛标准。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本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1996)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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