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2-2020)
更新时间:2020-06-11 11:16
来源:河南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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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2-2020)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经河南省政府批准,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新建企业自2020年6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铝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铝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铝工业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和 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铝和铝材压延加工企业或生产系统,也不适用于附属于铝工业企业的非特征生 产工艺和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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