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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饮用水卫生要保证每日监测

更新时间:2008-06-02 09:19 来源: 作者: 阅读:1733 网友评论0

        近日,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发文,要求成都、德阳、绵阳、雅安、广元市卫生局、阿坝州卫生局做好应急饮用水卫生监测和供餐卫生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尽全力扩大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面,保证每日对受灾县、乡集中式供水、灾民集中安置点供水、分散式供水进行监测,并确保不发生介水肠道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据悉,对于饮用水安全的监测,由多个部门协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证每日对受灾县、乡集中式供水、灾民集中安置点供水、分散式供水进行监测。对实验室遭到破坏而无法开展检验的灾区,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承担起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另外,还需重点监测余氯等反映饮水微生物污染的指标,确保不发生介水肠道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省卫生执法总队副书记赵大余说。

  如果疾控人员发现饮用水卫生监测不合格的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机构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饮水安全。对于不合格的分散式供水,卫生监督人员还需指导消毒,并全面推行煮沸饮用措施。目前,安置点供水、分散式供水,正在努力做到快检全覆盖。

  “我们要求,监测频次每日至少一次。”赵大余介绍,每天下午6点前,均有专人将各受灾市(州)、县(市)的水质监测结果,以及水质快速检测结果上报至省卫生厅和当地政府。另外,此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中,还针对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以及卫生监督部门制定了约束措施。如果他们领导、监测、快检不力、报告不及时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做出整改措施等,均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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