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G污染争议,环保部门应有说法
报载,广州市人大代表公交行业调研小组前天公布的调研报告指出,LPG公共汽车的氮氧化合物、碳化合物、硫化物等排放指标均比柴油公共汽车高,其中碳氢化合物(HC)的排放量比柴油公共汽车高127倍。人大代表因此建议广州公交车弃用LPG,推广纯电动公交车或油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破解能源燃料单一、尾气污染排放大、成本大、司机加气排队时间长等难题。
LPG公交车 |
昨天,广州市交委回应称,LPG经济且安全。换句话说就是LPG没有问题。
事实上,使用LPG是否更清洁一直都有争议,但就是交委和它请的几个专家讲了算,甚至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推广。舆论早就有所质疑。费用高出9.2%,民营公交拒绝使用,还居然成了政府收购的理由之一。我们的交委甚至是在深圳都放弃时,依然“死撑”,坚持使用LPG。
毫无疑问,占公交车总数的80%以上的6000多辆公交车使用LPG,排放着比柴油高127倍的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人民健康。许多出租车司机都表示:使用LPG在年审检测尾气时往往通不过,为了通过年审检测,他们在年审前要专门有几天不使用LPG。
出租车司机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我觉得环保部门应该有个明确说法。在使用LPG这个问题上,环保部门的失语实在是严重失职。对人大代表提出的“环保部门要委托国家权威检测机关对各种能源的公共汽车进行尾气污染排放检测,并有责任向公众公布检测结果”,你们必须执行,以给全市人民一个LPG应不应该放弃的明确答复。
如果应该放弃LPG,那么,对于人大代表在报告中的责问,广州市交委应该明确答复:为什么明明污染更大,还死都要坚持使用?这个错误决策造成多少损失,谁负责?总不能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还坚持要说LPG最清洁吧?
汽车尾气污染已经是广州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公交车辆虽然只有几千辆,但它是整天都在运行的,其污染程度远远大于其他车辆。公交车辆使用什么样的清洁能源,关系城市的空气质量,直接影响着市民的身体健康。如此重大的问题,老百姓不可以没有发言权,环境保护的专家和组织不可以没有发言权。这样重大的行政决定,理所当然应该广泛听取意见,并且要通过一定的程序,交给人民政协进行协商,由人大常委会表决做出决定,政府的交通部门只有提出协商和审议的权利,只有执行的权力,而没有自行决定的权力,更没有“死撑”的权力。
广州市不是现行试验政协协商重大事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吗?推行公交优先是城市管理的科学理念、追求人和环境和谐相处是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人大代表公交行业调研小组关于弃用LPG,推广纯电动公交车或油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的建议,应该连同其加大对公交的公共财政投入一起作为重大问题,作为实行民主决策的一项实践,交给政协协商、交给人大决定,决不能再由“死撑”的交委一家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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